土地处理系统的运行、管理要求有哪些?

2021-09-24 15:21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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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条回答
环境界 - ENVTIME
2021-09-24 15:23

(1)试运行阶段

首先将系统的水力负荷调低到使处理田基本上无出水;调整进水中有机物的碳、氮和磷的比例到适合微生物生长的条件,并使田间牧草生长得茂密;生物膜生长到基本上覆盖住土壤表面后,开始提高系统的水力负荷,同时监测出水水质,在保证出水水质符合设计标准的条件下,逐步提高水力负荷到设计负荷。待厚密的牧草全部覆盖了处理田,土壤表面的微生物膜完全生好,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最佳时,表明试运行阶段可以结束,并可开始系统的正式运行。

(2)正式运行阶段

在正式运行之后,系统的管理和监控直接影响到处理的效果。系统在一年中分三个阶段运行,即分常温、低温和冬季运行,在适当的水力负荷及其他措施条件下,土地漫流处理田的出水均可符合出水的设计标准,出水中的BOD5和SS均低于20mg/L。在北方地区污水土地漫流处理系统的季节运行技术参数如下:

常温:水力负荷率6~14cm/d,运行240d; .

低温:水力负荷3~6cm/d,运行30d;

冬季:水力负荷2~3cm/d,运行90d。

在运行中,日常监测项目是水温、水量、pH值、出水中BOD5和SS的测定,并且根据分析测定结果随时调节系统的水力负荷、投配率和布水周期等运行参数来保证系统操作运转的正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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