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对第一类污染物有什么规定?

2021-09-17 12:42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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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条回答
环境界 - ENVTIME
1楼-- · 2021-09-17 12:42

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8978一1996)中的第一类污染物是指能在环境中或动物体内蓄积,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污染物质,共有13项,标准中要求不分建设年限,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,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,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(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),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低于标准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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